【審計報告】司法機構資訊科策略計劃工作全不達目標 最長延遲57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27 14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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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計署最新報告指,截至今年6月,司法機構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第一期全部4項工作均出現延遲,最長延遲達57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司法機構於2013年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出6.8億元撥款,以推行資訊科技策略計劃,於各級法院建立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。不過審計署最新報告指,該計劃第一期包括4項工作,但截至今年6月,全部工作均出現延遲,最長延遲達57個月。

計劃第一期預計完成日期今年12月,4項工作分別為技術研究、建立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和推行第一階段法院系統、推行法院以外的其他系統,及推行第二階段法院系統,原定於2014年6月至今年12月完成,但現時延遲6至57個月不等。其中最嚴重是建立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和推行第一階段法院系統,原定於2016年6月完成,經修訂目標為2021年3月,推遲57個月。

報告指出,司法機構推行項目時遇到人手短缺,例如機構政務處需要於2013-14至2018-19年度間,每年招聘20至70名合約員工,但因招聘困難,系統分析/程序編製主任職級人手嚴重短缺,每年平均缺少14名員工,而該5年間合約員工流失率偏高,介乎6.8%至33.7%。

署方又指,機構政務處對於招標工作進度過分樂觀,最終延遲13個月才批出合約,而開發第一階段系統的需時延遲11個月,原因包括收集用戶要求的所需時間和人力較預期長,驗收測試中有近1400項更改要求,最終延遲近2年。

此外,報告又審查司法機構其他資訊科技問題,其中發現司法機構早於2016年的檢討中,知悉法庭內47%的影音提證系統已安裝逾10年,有關裝置已過時,不支援法庭使用者帶來的筆記簿型電腦等,顯示解像度亦遠遜於現時技術。

報告指,留意到司法機構在2015年及2016年接獲法官、司法人員和法庭使用者的投訴,指顯示質素差劣,影響聆訊其間觀看用作證據的錄影片段,雖然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傳票法庭已於2017年完成改善工程,但過時和殘舊的影音提證系統仍未更換,區域法院12個法庭中,有11個仍在使用過時系統。

審計署建議,司法機構政務長應加強監察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推行,盡早完成餘下項目,並汲取教訓,改善日後資訊科技計劃的策劃和推行工作;並採取措施確保與時並進的影音提證系統,以支援法律程序。

司法機構政務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建議。

記者:徐紹軒